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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日喀则市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6-01-27 作者: 来源:日喀则新闻网

 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行车秩序,缓解交通拥堵,促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,根据市区道路实际,决定启用新建的31处电子警察(球机)违法抓拍系统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,对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拍摄取证处罚。现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十六条之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  一、启用时间 

  2016年2月10日00:00时。

  二、抓拍时间 

  全天24小时实时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
  三、抓拍路段 

  日喀则市青岛路、珠峰路、扎德路、黑龙江路、上海路、山东路、吉林路、科技路、雪强路路段。

  四、抓拍范围 

  1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;

  2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;

  3、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掉头的;

  4、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;

  5、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;

  6、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,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;

  7、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

  8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;

  9、机动车逆向行驶的;

  10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;

  11、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的;

  12、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车的(日喀则市第一小学、桑珠孜区第一小学、桑珠孜区第三小学、日喀则市幼儿园、情馨幼儿园门前路段在上学放学时间接送学生的车辆允许临时停放,但不允许长时间停放)。

  五、公告期限 

  公告期限为15日。

 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切实按照道路标志、标线指示行驶,共同维护市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
  特此公告!

 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
  2016年1月26日

  责编:德央

  文章链接:http://www.rkzw.cn/gsgg/201601/t20160127_10602659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