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至9月,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676件次,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107件次。处置问题线索5728件。立案1588件,其中立案地厅级干部7人、县处级干部200人、乡科级干部501人;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151人。处分1563人,其中党纪处分1456人、政务处分357人;处分地厅级干部16人,县处级干部142人,乡科级干部405人,一般干部69人,农村、企业等其他人员931人。
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
2024年1至9月,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批评教育和处理5469人次。其中,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872人次,占总人次的70.8%;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62人次,占21.2%;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20人次,占4.0%;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15人次,占3.9%。
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占比图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立案行贿人员41人,移送检察机关3人。